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埇桥区、经开区、宿马园区城管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目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要求,对城区开展市容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二、工作范围
市城管局管辖的道路、公园、游园、广场及市政、环卫设施。
三、任务分工
(一)市行政执法支队
1、对主干道、商业街、重点地段占道经营现象严格管控;
2、对乱堆杂物、私设马路舌头、晾晒衣物、占道洗车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3、对主干道两侧破损围墙进行喷涂,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门头店招更新,对破损公益广告画面更换;
4、整治乱贴乱画和非法张贴小广告行为,治理未经许可的商业宣传行为;
5、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强化对施工工地、渣土运输的管控,打击道路抛洒、违规倾倒渣土的行为;
6、全面实施城区非机动车线施划,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加大整治。
7、联合交警支队对僵尸车进行整治。
8、对城管服务岗亭维护,亭内物品按规定置放。
(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开展死角死面清理,加大人行道、街区、慢车道清扫保洁力度,对人行道全面冲洗,对绿化带垃圾及宠物粪便清理。
2、对垃圾桶、果皮箱、灭烟器、交通护栏等进行清洗,更换破损的设施设备;
3、加强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的管理,垃圾及时清运,加强对环卫设施设备维护,保持清洁、整洁完好;
4、加大对非机动车摆放力度。
(三)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1、加强绿化带清洗、修剪、养护,利用雾跑车降尘;
2、清理树上捆绑、悬挂物;
3、清理枯枝死树,开展裸土补植、树穴美化行动。
4、加强对公园、游园卫生保洁力度,对公园、游园设施进行清洗,更换破损城市家具,对破损公益广告画面、设施更新更换;
5、加强对公园、游园秩序管理,集中开展宠物进园专项治理行动。
(四)市政管理处
1、对破损路牙石修补;
2、对坑洼路面修补;
3、对雨水井盖、雨水篦子进行维修提升;
4、规范市政工程施工。
(五)广场管理处
1、加强对公园、广场卫生保洁力度,对公园、广场设施进行清洗,更换破损城市家具,对破损公益广告画面、设施更新更换;
2、加强对公园、广场秩序管理,集中开展宠物进园专项治理行动。
(六)供水公司、排水公司
全面排查损坏消防栓、破损表箱、井盖,及时维修维护、更新更换。
(七)埇桥区、经开区、宿马园区城管分局
参照本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城管局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市容环境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良臣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乐军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开展,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指导并督促各有关单位制定计划、抓好落实,督导通报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各类软件资料建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与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防疫工作相结合,采取各种行动措施,不断优化城市市容市貌。
(二)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明确工作责任,以高标准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严密管控,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类人员在岗履职,主动担当,相互协调,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将市容环境提升专项行动与“网格六定”精细化管理相结合,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跟踪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