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052/201911-0001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19-11-25 09:5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城管局局党组书记、局长甘大庆解读:《宿州市主城区排水管理办法》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负责人解读】市城管局局党组书记、局长甘大庆解读:《宿州市主城区排水管理办法》

来源:市城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11-25 09:55 编辑:城管局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3号)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态环境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65号)的有关精神及要求,为补齐我市城市排水管理制度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完成省对我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的考核要求,按照《宿州市主城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任务部署,结合我市当前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实际,通过调研借鉴合肥等地市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起草了《宿州市主城区排水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排水管理、设施维护和保护、有关责任五个方面内容。其中,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排水相关知识概念和遵循原则、排水管理体制等。第二章规划和建设,主要明确了排水规划的编制及排水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要求,对有关任务和业务程序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第三章排水管理,明确了排水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落实排水许可规定的有关具体要求,对市、埇桥区、市管各园区、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所承担的排水管理职责和任务进行明确。第四章设施维护和保护,明确了排水设施维护的各级责任主体和相关职责,明确了排水设施维护的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第五章有关责任,明确了禁止从事危及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活动和行为,明确了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排水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规定。

三、征求意见情况

《办法》起草前,安排专人向合肥市等有关部门学习借鉴了有关经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充分讨论,征求吸纳了有关意见。于2019年8月30日向埇桥区、经开区、高新区、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水利局等20余家相关单位正式书面征求了意见,各单位全部反馈意见。同时,通过市城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对反馈的各类意见进行了充分研究分析,并进行了相应修改完善,现已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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