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负责人解读】市城管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荣胜解读:《宿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为推进机动车有序管理,市城管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荣胜解读:《宿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一、工作背景
随着城区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停车难”问题已经成为市民头痛的一件大事。国家高度重视解决“停车难”问题,2015年9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加快停车场建设;2019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补短板工程;201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再次提及停车场问题;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解决停车难问题”。省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64号)要求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停车场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20〕1000号)要求制定停车(场)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市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9〕345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手册》、《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参考省内其他15个地级市停车管理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0年6月征求22家单位意见,其中无意见14家,有意见8家;2020年8月第二次征求29家单位意见,其中无意见24家,有意见5家;2020年7月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城管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
2020年8月27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的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9月3日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2020年12月10日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工作目标
为我市停车管理工作提供制度支撑,进一步提高我市停车管理水平,缓解停车矛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5章、34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经营管理、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相关部门职责,鼓励成立行业协会。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明确了专项规划和片区规划编制原则和实施单位,车位配建指标调整程序,资金和土地保障要求,公共停车场服务和安全设施要求,路内车位设置原则、施划和调整程序。
第三章 经营管理:明确了停车服务收费原则、公共停车场经营服务规范,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小区错时共享车位。
第四章 监督管理:建立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等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实施公共停车场备案制度及不按规定备案的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停车社会治理格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或设置障碍影响公众使用路内车位。
第五章 附则:各县参照执行。
五、创新举措
依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学习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立足当前、着眼未来,解决当前和下一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六、下步工作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试点,制定停车备案实施细则、开展停车场备案,加快推进主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停车场建设,编制“一社区一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停车社会治理格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