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052/202101-0000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城管局
成文日期: 2021-01-04 发布日期: 2021-01-04 10:1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市城管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荣胜解读:《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分管负责人解读】市城管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荣胜解读:《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来源: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04 10:1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8

市城管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荣胜解读:《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餐饮业持续稳定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餐厨垃圾仍处于混入生活垃圾处理或乱倒乱排状况,并存在流向养殖场的隐患。为建立符合餐厨垃圾特点的收运处理制度,规范餐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行为,有必要制定规范性文件。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要求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宿政办秘〔2020〕13号),将《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入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起草过程

市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起草了《办法(草案)》。2020年10月我局向埇桥区、市管各园区、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共征集到6家单位13条意见建议,全部采纳,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城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市城管局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并经公平竞争审查、司法审核,形成了本《办法(送审稿)》。2020年12月10日,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的原则,鼓励通过源头减量,将餐厨垃圾单独投放,实行统一收运和集中化处理,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防范“泔水”喂猪和废弃食用油脂进入食物链,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十九条,其主要内容是:

1.明确了适用范围、餐厨垃圾定义、主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内餐厨垃圾相关管理活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监管考核和统筹协调工作,重点规定了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职责以及相关8个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

2.明确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应当遵守的规定。

3.实施监督检查,明确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4.确立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停业歇业报告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方便管理部门对餐厨垃圾处置进行科学调度。

5.提出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规范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和处置行为。

6.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五、创新举措

(一)职责更明确。《办法》对我市餐厨垃圾管理相关部门的责任予以明确,防止出现履职中的推诿扯皮情况,有效地联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

(二)制度更完善。《办法》对餐厨垃圾产生者、收运单位、处置单位做出了具体规定,建立了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过程管理制度。

(三)监督更严格。《办法》对单位和个人在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中的禁止行为以列举的形式予以明确。《办法》建立了监督管理制度,由管理部门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在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派驻监督员。

六、下一步打算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餐厨垃圾管理,不断提升餐厨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在认真执行《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同时,我市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开展线上宣传,印发《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致餐饮企业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在酒店、饭店、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开展线下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餐厨垃圾管理的良好局面。

二是规范收运环节。与酒店、饭店、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收运协议,采取统一收运模式。增加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及人员,做到应收尽收,规范收运车辆,严禁混装混运、抛冒滴漏。

三是加快终端建设。目前,我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已经开工建设,2021年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年底前投入使用。

四是强化执法保障。成立餐厨垃圾监管执法队伍,依法开展执法活动。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擅自处置餐厨垃圾行为和利用餐厨垃圾加工食用油脂行为,对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沿街摆放行为进行规范。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其收运作业行为,对餐厨垃圾处置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解读人:宿州市城管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荣胜

联系人:垃圾分类办业务科室负责人杨德超

咨询电话:0557-39378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