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主城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主城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1〕3号
埇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宿州市主城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已经2021年2月2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宿州市主城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为适应“大宿城”发展战略需要,切实提升主城区供水保障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围绕供水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地下和地上水资源优化配置及可持续利用,着力解决供水水源规划建设、供水运营服务管理、供水制度保障等问题,建成城区供水“一张网”,形成与“一主两星”城市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现代化安全供水保障能力,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
1.实施最严格的水源地保护。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区内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的具体工作,市直有关单位和埇桥区政府要履职尽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关工作,建立最严格的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城西、符离集、支河、新汴河、朱仙庄-芦岭塌陷区等水源地水源涵养、湿地建设、流域污染源治理等项目,保障水源安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区政府、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投集团,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科学开采合理分类利用。市水利局负责市区内饮用水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确定的具体工作。按照省政府划定的地下水限采区范围,保护性开发利用现有地下水源。中深层地下水主要用于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工业发展用水主要依靠地表水源,河道景观生态补水、电厂循环用水及市政杂用水以中水为主。(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埇桥区政府)
3.提升地表水调蓄能力。对宿县闸实施除险加固,扩建新汴河右岸跃进沟涵,对小新河、小黄河、界洪河等进行清淤、疏浚、扩挖,拦蓄新汴河汛期雨洪资源。对芦岭、朱仙庄采煤沉陷区进行沟河水系连通,实行综合治理,扩大蓄水库容。适时调配水源,利用采煤沉陷区作为调蓄空间(库容),将淮水北调和引江济淮二期工程的外调水引入到采煤沉陷区,作为主城区未来供水水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埇桥区政府)
4.加快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启动支河水源地勘察与论证工作,当遇到干旱缺水或发生重大污染事件时,作为战略储备资源,有效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投集团、埇桥区政府)
(二)规范供水企业运营管理行为
1.加强管理监督。市城管局作为供水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主城区供水安全保障的指导和监管;市城投集团要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市国资委)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原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强主营业务,提升行业优势,制定量化考核指标,降低产销差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市国资委、市城管局)
3.理顺投资关系。市城投集团要摸清市供水公司家底,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市场融资能力,通过专项债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供水基础设施建设。
(三)实施供水规划项目建设
1.推进近期(2021年)项目建设。
一是在符离集水源地增打2眼深井,增设2条过新汴河管道,提高汴北水厂供水能力。(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埇桥区政府)
二是继续实施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提高供水压力,改善管网水质,降低漏损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埇桥区政府)
三是通过更换管道安装加压设备等方式,重点解决住宅小区供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埇桥区政府)
四是加快第四水厂一期建设进度,按时完成厂区设备安装、取水工程、配套管网工程以及顺河备用水源工程。(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市水利局、埇桥区政府)
2.规划中期(2022年-2025年)项目建设。
一是完善《宿州市城市给水专项规划》修编,启动第四水厂二期工程建设,增加城区10万吨/日供水能力。(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投集团、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埇桥区政府)
二是开展支河备用水源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埇桥区政府)
三是开展新汴河宿县闸除险加固,沿岸涵闸扩建维修等水利工程建设,提升新汴河调蓄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埇桥区政府)
四是开展《朱仙庄、芦岭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实施沉陷区综合治理(包括勘察评价、建设及保护等工作),扩大沉陷区蓄水库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埇桥区政府)
五是实施主城区老旧管网、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以及小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中心、埇桥区政府)
3.实施远期(2026年-2035年)项目谋划。
一是统筹谋划地表水源,全面推进地表水源地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埇桥区政府)
二是谋划建设30万吨/日地表水厂。(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埇桥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
市政府成立主城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主城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推进。
(二)规范财政补贴
市财政局先行按《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有关行为的通知》(宿政办秘〔2015〕103号)精神,及时足额拨付供水工程投资建设补贴资金。下一步根据主城区供水经营成本实际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合理的补贴政策,确保供水企业良性运营。
(三)加强工程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分别审查新建、改建住宅小区供水工程规划方案、施工图纸的同时,要征求供水企业意见,供水企业要参与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制定出台新建道路市政供水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确保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市政供水管道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并将建设资金纳入道路项目中,验收合格后交由供水企业管理。
附件:宿州市主城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宿州市主城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推进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海虹 副市长
副组长:赵士银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良臣 市城管局局长
李顶龙 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戚 晨 市城投集团董事长
成 员:王 玮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朱德义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潘相明 市财政局(国资委)二级调研员
杨宝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李玉清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 健 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
李德臣 市城管局副局长
宋丹波 市房管中心总工程师
魏启宏 埇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李良臣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