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1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来源: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6-24 12:1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8
安徽省第 三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6 月21日(第 二十一 批)交办我局的 1 件信访件,截至 6 月 23日,已办结 1 件。其中,经查属实的0 件,不属实 1件,责令整改 0 件,立案处罚 0 件,拘留 0 人,问责 0 人,约谈 0 人。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是否 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LD202200679 |
宿州大道与汇源大道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爱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两辆吸粪车常年往城市管网中偷排污水。 |
埇桥区 |
水 |
不属实 |
1.举报人反映的吸粪车属宿州爱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为宿州市环卫处下辖公厕市场化保洁公司,主要负责城区直管公厕的日常保洁、维护及化粪池清抽工作。 2.问题所反映地点为宿州大道吕家公厕,该公厕化粪池与城市污水管网未接通,经现场确认,吸污车清抽公厕化粪池污水后排入的是城市污水管网,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5.0.15款”规定,“公共厕所粪水排放方式应优先采用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方式,其次采用经化粪池发酵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的方式”规定要求,不属于偷排行为。 |
加强对爱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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