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052/202403-00010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3-06 发布日期: 2024-03-06 16:2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董传安等同志退休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董传安等同志退休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06 16:2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8

宿州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来文《关于董传安同志退休的请示》(宿园林〔20242号)、《市环卫处关于职工邑平办理退休手续的请示》(宿环卫党字〔20244号)收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人字〔1993〕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宿州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董传安、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邑平两名同志符合退休条件,同意其退休,请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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