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董传安等同志退休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06 16:2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8
宿州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来文《关于董传安同志退休的请示》(宿园林〔2024〕2号)、《市环卫处关于职工邑平办理退休手续的请示》(宿环卫党字〔2024〕4号)收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人字〔1993〕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宿州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董传安、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邑平两名同志符合退休条件,同意其退休,请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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