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宿州市“门前五包”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发布日期:2014-03-08 16:32 阅读: 字号:【  
        为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整洁、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根据《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3年宿州市城区“门前五包”(包环境卫生、包容貌秩序、包绿化管护、包立面整洁和包文明倡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组织、属地管理、专群结合、多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门前五包”工作目标的实现,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成立“门前五包”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  琳(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克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武  敏(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李淮秋(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叶立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孟  伟(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解福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美荣(市文明办主任)
          董  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维礼(市财政局局长)
          朱  海(市住建委主任)
          张忆秋(市商务局局长)
          张合颖(市卫生局局长)
          张合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宋成远(市房管局局长)
          杨松涛(团市委书记)
          左  宁(市工商局局长)
          张秀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甘大庆(市城管局局长)
          刘博夫(埇桥区政府区长)
          王锦程(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连  琦(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祖钧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甘大庆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安排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10月20日
    四、实施步骤
    为实现城区“门前五包”工作既定目标,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7月15日~8月1日)。
    1. 制定宿州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市城管局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批。
    2. 制定“门前五包”工作方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宣传动员要紧紧围绕“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主题展开,全力营造市民共同参与“门前五包”工作,营造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1. 召开全市规格较高的、规模较大的“门前五包”工作动员会议,对“门前五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 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及临街的责任单位代表座谈会,听取各方代表对“门前五包”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3. 新闻媒体要开展对“门前五包”工作的宣传报道。宿州电视台、皖北晨刊等开辟专栏、专刊宣传,宿州新闻网、宿州市民论坛在网络上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开辟网络板块有奖征集“门前五包”工作建议与意见。
    4. “门前五包”工作各级责任主体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宣传车、倡议书、板报、标语、散发宣传资料等。
    (三)“门前五包”责任制签订阶段(8月10日至9月30日)
    1. 市、区两级要成立由相关单位参加的“门前五包”责任书签订的专门机构,按照责任分工,市行政执法支队、各物业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登门逐户散发《致广大临街单位、商户一封公开信》,并与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90%以上。
    2. 各责任主体向其辖区内各责任单位配备垃圾容器和垃圾袋,实行垃圾袋装化。
    3. 在责任单位门面显眼位置,装钉“门前五包”责任牌,责任排上写明责任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和所属辖区。
    (四)建立常态化管理制度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1. 各责任主体负责把签订好的责任书归档,并建立“门前五包”工作巡查登记制度,确定“门前五包”工作监督员。
    2. 市城市管理局印制《市辖城区责任单位“门前五包”考核评分标准》和《“门前五包”责任制考评手册》。
    3. 责任主体要组织监督员(或网格负责人)定期巡查,根据《市辖城区“门前五包”考核评分标准》填写《“门前五包”责任制考评手册》,建立管理帐台,为下一步奖惩提供可靠的依据。对违反“门前五包”的责任单位进行登记并扣减分值,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由责任主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 责任主体要对临街“门前五包”部分责任区域内市容环境秩序较差、市政基础设施较薄弱的地段,进行集中整治,解决“门前五包”责任户无法解决的难点问题。
    5. 责任主体要对“门前五包”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不断调整、完善不足之处,进一步修订《“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工作意识。各成员单位要从“上级有要求、市民有期盼、争创有目标”的角度,提高对“门前五包”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消除“城市管理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切实树立“城市管理需要全民共同参与”的理念。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抽调专人负责,不折不扣的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加大各类资源投入,为完成目标任务提供切实保障,做到求真务实、甩开膀子、苦干实干;强化宣传,及时报道“门前五包”整治工作开展进度及其成效。
    2. 加强组织协调。
    “门前五包”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单位的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担负起总协调、总调度的责任,协调好与总指挥部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关系;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办公室的要求,按时参加会议,执行工作计划;建立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成员单位之间信息畅通,形成工作合力。
    3. 严明工作纪律。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目标任务及成员单位的职能分派任务,做到职责明确;对推诿扯皮、不愿意承担工作任务或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及时上报创建指挥部;协助督察组搞好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注重舆论监督,加大督查通报和曝光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登记,作为考核评优依据。
    
    
    宿州市“门前五包”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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