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建议修正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征集日期:[ 2021-07-22 00:00 ] 至 [ 2021-07-30 00:00 ] 来源:市民 状态:已过期

   为适应城市治理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建设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宿州市实际情况,形成了《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建议修正稿)。为提高立法质量,拓展公众的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常办秘字〔2017〕237号)、《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29日下午3:00时

    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宿蒙路市城管局5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就《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建议修正稿)中,涉及主管单位名称变更、路内停车位收费、停车场信息联网、行政处罚事项等条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听证。

三、报名截止期限及方式

    有意愿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按照以下时间和方式报名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委派的代表请携带组织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

报名时间:2021年72816:00前。

报名方式:市城管局将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9人作为听证代表(其中,停车场企业代表3名,有车市民代表3名、无车市民代表3名),请申请人将填写的《听证会报名表》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并送达至宿州市城管局法规科(以送达时间先后为准):

1.电子邮件:szcgfgk@126.com 。

2.邮递信件或现场送达至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蒙路宿州市城市管理局203室法规科收

联系人:梁松;联系电话: 0557-3935206

四、听证其他要求

听证代表应携身份证或者其他效身份证明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722

征集结果

    7月29日下午,市城管局在五楼会议室召开《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建议修正稿)》立法听证会。会议由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荣胜主持。
    会上,市城管局法规科负责人梁松介绍了《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修正基本情况;随后参会人员围绕“为提高路内车位利用率和周转率,对部分道路实施超时收费”、“增加2个处罚条款,分别是对停车场和充电设施信息不如实接入市停车信息服务系统的,给予处罚;对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或停止使用的给予处罚”2个议题进行了听证。3名有车市民代表、3名无车市民代表、3名停车场管理及信息化企业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拂晓报社、埇桥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同志进行了陈述发言。听证人市交警支队徐伟、市城管局柳小伟分别介绍了车位管理、停车场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位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回复。
    会上,市城管局认真记录了各方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城管局将根据会议意见对该条例进行修改完善。





网友意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