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城市给水工程专业规划 (2021-2030)》(2022年调整)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的工作部署,解决城乡供水需求、保障“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和基本不喝地下水,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生态保护,已对《宿州市城市给水工程专业规划(2012-2030)》进行优化调整,现对该专业规划主要调整内容进行公示:
1、规划年限
中期规划年限由2020年调整为2025年,远期规划年限由2030年调整为2035年。
2、规划区域
规划区域由主要中心城区调整为中心城区及中心城区外各乡镇,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
3、水量预测
规划区域内近期需水量由26万m³/d调整为40.13万m³/d,远期需水量由36万m³/d调整为87.83万m³/d。
4、水源调整
城市水源由以地下水为主逐步过渡为以“淮水北调”地表水为主,以地下水为备用。
5、水厂规划调整
取消中心城区地下水厂,增加新建地表水厂。
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2022年10月5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57-3936092。
《宿州市城市给水工程专业规划(2021-2030)》(2022年调整)公示图.pdf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