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关于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砀山支公司的批复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7-22 11:1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5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公司的请示》(合保皖分发〔2024〕9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公司。
二、自批准之日起,上述机构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缴回保险许可证,并不得再以上述机构名义开展业务。
三、你公司应将上述机构的撤销情况予以公告,充分告知交付保费、领取保险金等相关事宜,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024年7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