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86858705/202412-00010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2-19 发布日期: 2024-12-24 09:41
文  号: 宿金复〔2024〕66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宿州光彩城支行更名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宿州光彩城支行更名的批复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12-24 09:4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5

交通银行宿州分行:

交通银行宿州分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光彩城支行更名的请示》(交银宿20242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光彩城支行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新址位于宿州市人民南路与鹏程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方世纪城大商业B2#A19#A20#楼(商住)0108室原址关闭,不得办理金融业务。

二、请你行收到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介绍信、领证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原《金融许可证》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涉及企业登记、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2024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