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
第030号建议的答复
王洪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夜间经济发展”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为鼓励夜间经济发展,我局结合实际,在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市容环境、交通出行、应急保障等因素下,以“解管理难点、办民生实事、促夜市经济”为理念,统筹协调、分类疏导,合理规范建设疏导点。目前辖区内疏导点有两个,即东昌路夜市小商品市场疏导点和宿州之夜疏导点。
一、现有疏导点建设情况
东昌路夜市小商品市场疏导点实施“五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规划摊位、统一分类经营设施、统一挂证经营、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卫生保洁),严格落实夜市经营户建档备案制度,要求摊点经营户签订《东昌路夜市小商品市场经营承诺书》,明确经营者责任,做到人走地净,确保夜市小商品市场有序、文明经营。宿州之夜疏导点建设用于大排档经营,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城市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可供大排档经营场所82间,特色小吃经营摊位50个,疏导点经营户均采用无烟炉具,并按环保要求加装油烟净化设施,有效缓解油烟扰民、噪音扰民问题。
二、明确疏导点管理标准
疏导点管理应符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占用绿地、城市道路、道路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不得破坏行道树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影响交通设施,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周边应配备公共厕所、道路照明、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容器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区域,确保经营区域场所规范有序。经营主体要自觉承担市容环境秩序、消防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运营责任,配备现场管理、卫生保洁人员,实行常态管理和卫生保洁,降低油烟、灯光、噪音等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疏导点市容环境治理
建立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采取错时管理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定人定岗与徒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将疏导点纳入常态化、长效化管理范畴。加强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管理,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加强巡回排查频次和文明劝导力度,发现污染路面等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强化联勤联动,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经营户主体责任,定期联合属地交警、环保、消防等部门对设摊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环境污染监管、交通秩序维护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场所吹哨,部门报到”的执法工作机制。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3686068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皖公网安备341302020003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