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
第40号建议的答复
王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宿州集中供暖”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是中环寰慧宿州公司自进入宿州市场以来企业亏损严重,我单位帮助企业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等途径解决供热企业资金难题。
二是目前宿州市集中供热管理主要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政发〔2007〕31号)相关规定,很多条款已不适用,为切实加强我市集中供热管理,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和现代化城市建设需要,我单位已完成办法征求建议和立法依据对照等材料,积极协调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推动《宿州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用户和供热企业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推行计表收费目前在宿州推广困难较大。宿州属非强制供暖区,房屋不属于节能建筑;不同住宅的维护结构保温性能不同,同一住宅的不同住户所处位置和楼层不同、单位面积的耗热量不同等,顶楼、把边、空置房旁边住户耗热量大,造成缴费不公平性,各小区用暖率较低,计量收费对于用户来说费用不减反增,且计量收费很难保证供热质量。
四是我单位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成立供热办,设立供热办后,在供热监管工作中将坚持定期和随机检查供热站点供热运行情况,及时了解用户的室温,将用户提出的问题解决在源头,从而实现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监管。
宿州市目前采用电厂余热供暖为主,主管网未覆盖的地方采用空气源、水源等其他清洁能源供热。今年计划建设IDC机房废热供暖和水源给居民供暖,均属于清洁能源供暖。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3955626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
皖公网安备341302020003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