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测评,经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宿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支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拟试用陈静同志。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拟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至4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宿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人事科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55629
宿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