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中排查发现的汴北中型垃圾转运站转运罐体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存在裂隙,在垃圾运输过程中偶尔存在渗漏现象,造成地面污染和异味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中排查发现的“汴北中型垃圾转运站转运罐体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存在裂隙,在垃圾运输过程中偶尔存在渗漏现象,造成地面污染和异味”。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三、重点措施
一是加强站内运行监管,在垃圾转运作业时开启喷淋除臭设备;
二是严格落实渗滤液收集措施,垃圾压缩后将渗滤液集中收集在沉淀池,每日定期清抽、达标处理;
三是对6个垃圾转运罐开展维修,加焊钢板,确保其密闭性。
四、目标任务
确保垃圾转运罐体密闭性完好,确保垃圾转运过程中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验收发现已对垃圾转运罐体底部及周边渗漏处进行维修,在箱体内部铺设整张钢板进行焊接和喷涂,钢板四周向上折起、与原焊接水平线平齐,确保其密闭性;箱体后门均更换密封条;对罐体开展全面细致排查,对存在的细小裂纹裂缝一并焊接维修。现已维修完毕,经调试使用已无滴漏现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3686068
宿州市城管局
2025年11月17日
皖公网安备341302020003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