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主城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宿州市主城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宿办发〔2018〕26号
治理城市污水,改善城市水系,创建生态城市,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福祉。由于我市地下管网建设历史欠账较多,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滞后,管道错接混接等管网病害隐患严重,雨污合流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独立排水户还不能完全做到雨污分流,污水治理专业化、法治化、规范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急需进一步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为解决我市城市污水治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文件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要求,结合宿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为抓手,全面加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系统化、专业化、项目化、市场化、责任化”五化联动,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抓住污水收集处理中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和优化主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建立完善执法运行监管体制机制,提升污水处理工作效能,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治理目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依法修订主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制定相关技术指南,强化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系统推进主城区污水治理工作。
——坚持统筹结合。围绕“查、建、改、治、提、管、用”七个方面系统治理,将污水治理工程与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道路路网建设、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排水防涝、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效结合,统筹推进。
——坚持精准治理。按照管网延伸路线划定实施作业片区,能改就改、不改就建、应收尽收,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严格验收,确保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效益。
——坚持综合施策。将设施建设完善与专业化运营监管相结合;坚持协同作战与区域整治相结合;坚持提质增效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坚持群众参与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做到建管并重,综合治理。
——坚持为民导向。结合住宅小区(城中村)实际,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做到一区一策。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管、工程验收等方面,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请群众评判,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杜绝粗暴施工及扰民现象发生。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20 年底,污水管网覆盖率达99%以上;小区及独立排水户雨污分流及错接、混接整治率达95%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以上;管网病害消除率达95%以上;再生水资源化利用率达5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达到规定数值水浓度;主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泵站及污水处理厂运行能力显著提升;地下管网安全智慧监测系统高效运行;管网运行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宿州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办法》出台实施;水环境治理综合执法进一步加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年度目标:
攻坚行动启动年(2018年):完成方案制定、规划设计、启动动员等前期工作;完成小区(城中村)独立排水户、管网运行维护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基本情况排查;完成《宿州市小区雨污分流技术导则》制定和《宿州市主城区排水专项规划》修订;完成市政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入库工作,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启动雨污水管网病害排查及修复工程;埇桥区完成小区(城中村)雨污分流100个;完成独立排水户雨污分流总任务的30%。
攻坚行动推进年(2019年):完成小区(城中村)雨污分流总任务的80%;完成全部独立排水户雨污分流工作;完成管网病害修复工程总任务的80%以上;汴北再生水厂、城南再生水厂二期基本建成,建立实施再生水利用初步运行机制;入河水质净化工程基本完成;污泥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水平有较大提升;智慧化管网建设工程全面建成运行;排水执法工作全面加强;排水管网运行机制建立并有效运行。
攻坚行动提升年(2020年):对照三年攻坚行动目标任务查漏补缺;强化提质增效考核,建立完善的排水执法及常态化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完善污水治理相关法规制度;三年攻坚行动各项预期目标全面实现;污水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群众满意率、获得感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排查工程。排查市政雨污水处理设施。坚持点线面网系统推进,查清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底数及用户接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市政雨污水收集管网泵站、排水口、检查井等设施全面排查。对城南污水处理厂、汴北污水处理厂、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市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宿马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施及其管网进行全面排查。
排查管网病害。运用现代新技术对管网错接、混接及地面空洞、淤泥淤积、管网破损、管网渗漏等病害进行重点排查。
排查居民小区(城中村)及独立排水户内部管理混错接情况。埇桥区、市经开区、宿马园区、市高新区、鞋城所辖小区(城中村)内部及所属独立排水户混接、错接情况由指挥部统一安排开展排查。分批次对以上排查情况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实行管网信息账册化管理,规划、国土部门所辖的测绘部门积极为排查提供测绘技术保障,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支持。
(二)污水管网建设及泵站提升工程。按照排查结果及规划设计要求,全面推进主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步伐,消除管网覆盖空白区;规划2年内拆迁改造的地块,采用临时截污收集设施,污水不得直排。城市新区管网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实施泵站改造提升工程。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相关工程质量规定,确保管道接口严密,管道基础和回填土密实;严格实施密闭性试验、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不得交付使用;严格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确保运行高效。按照质量终身追究责任要求,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信息体系建设,推行黑名单制度。
(三)小区(城中村)雨污分流工程。埇桥区、市经开区、宿马园区、市高新区、鞋城要围绕小区(城中村)雨污水排放口、小区(城中村)雨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现状、小区(城中村)内部雨污分流混流情况、小区(城中村)排水管网竣工图或施工图等基础资料完备情况,以及现状的符合性等概况进行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将小区(城中村)污水排放进行科学合理分类,依据《宿州市雨污水分流技术指南》,根据分类情况分别制定雨污分流方案,以工程化手段推进小区(城中村)雨污分流工程。
(四)独立排水户雨污分流工程。对没有明确物业管理或管理交叉的、业主自管、位置相对独立的建筑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厂房、商业楼等将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的独立排水户,制定独立排水户污水治理总体方案。对独立排水户雨污混流和污染情况统一进行现场勘查、施工设计和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各单位提供相关雨污工程施工图纸。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对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不予发放排水许可证。
(五)管网病害“诊疗”与修复工程。聘请专业公司采用市场化手段对污水、雨水、供水三类管网进行病害排查,对错接、混接、管网破损、渗漏、淤积堵塞、高程不匹配等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按照排查等级分类进行精准“诊疗”修复,特别对管网漏水造成的道路空洞进行重点排查修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城南再生水厂二期及其管网建设,确保2019年底投入使用。启动汴北污水处理厂、城东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厂及其一期管网建设,提高再生水的生产能力;在钱营孜电厂使用再生水的基础上督促华电、宿州国电使用再生水,园林绿化、道路清洗、河道补水、消防用水等方面最大限度地使用再生水,新建改建建筑物积极推广使用再生水冲洗卫生间,推进城区公厕使用再生水,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建立再生水有偿使用机制,树立再生水也是水资源的理念,建立鼓励企业使用再生水合理价格机制。
(七)污泥(河底泥)规范化处置工程。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河道清淤产生的底泥及雨污水管网清淤产生的管道污泥,实行统一监管,不得把污泥随意堆放,未达标的污泥不得用作肥料、制作砖瓦的原材料。鼓励支持有资质的污泥处理企业对全市污泥进行统一处理,实施资源化利用,不得交由没有资质处置的企业进行处置。强化对污泥产生运输处置的留痕管理。加大对不按规定处置污泥的单位和个人处罚和问责力度。
(八)水环境治理提升工程。加快黑臭水体治理,主城区12个黑臭水体要通过清淤截污、生态修复、活水补给、岸线整治、绿化美化、智慧管控等措施实现预期治理目标。城市规划区内的其它水质不达标的河道,按照“河长制”的要求及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区实施综合整治。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规划、住建、国土部门要把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纳入规划设计审核、施工图纸审查及土地出让等环节。城市公园、小区新建改建等工程项目要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对初级雨水,通过建设蓄水池及植被、绿地系统、人工湿地、生物处理等方式净化入河水质;对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的条件的管道,通过源头雨水减量溢流口改造、截流改造、调蓄设施建设等措施减少合流制排水口溢流量,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快速净化设施对合流制污水进行快速处理后排放;对入河的再生水及污水处理厂的尾水通过湿地公园净化等措施处理后再进入河道。
(九)智能化管控监测工程。发挥智慧管网PPP项目优势,建设污水处理大数据平台,深化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污水处理中的应用。在对排水管网及泵站进行智慧管控的基础上,建设一支管网安全监控、智慧管控的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队伍,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网排查维护运行机制。
(十)专业化运营管理及环境综合执法强化工程。借鉴其他城市做法,建立一支专业化运行管理队伍,根据管网特点、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人员配置,建立管网运行费用保障机制。将取缔污水直排作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的重要内容,严禁通过雨水口违法排污。对于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的居民小区(城中村)或者独立排水户直排污水的责令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沿街经营户和个人污水乱排直排的,相关部门督促加快整改,情节严重实施吊销排水许可证等处罚。排水主管执法部门对未经排水许可进行偷排、超排污水的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罚。
三、部门职责划分
市城管局:牵头实施主城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雨污分流工作及管道病害“诊疗”修复工作;负责汴北污水处理厂及城南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负责再生水的使用及污泥处置监管工作;负责所属管网的维护及行政执法等工作。
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污水治理行动中所涉及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发改系统PPP项目库的申报入库,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资金保障;对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进行指导监督,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市审计局:负责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项目的工程及资金使用审计工作。
市公共资源管理局:负责对污水治理项目招投标流程监管,对涉及污水治理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
市住建委:负责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行业指导;协调争取上级住建部门的支持;提供所涉及的档案资料;开通办理污水治理重点工程施工许可证的 “绿色通道”。
市规划局:负责对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涉及的规划、设计及工程技术导则等规划审核把关;提供所需的规划资料;开通办理污水治理重点工程规划许可证 “绿色通道”;将各类项目中的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规划审核;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对未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排污的有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罚。
市房管局:负责对在建安置房、公租房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的接驳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区的小区的雨污分流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道路管网施工围挡设置区域周边的交通秩序;打击在治理工作中的扰乱施工行为。
市教体局:负责所管理的学校校内雨污分流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市卫计委:负责所属医院内雨污分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院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督促医院污水排放达标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所管理的宾馆、超市、饭店等服务行业内部的雨污分流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市质监局:负责协助排水主管部门建立污水管网标准化管理认证体系建设。
市环保局:负责污水治理攻坚行动中所涉及的环境执法工作;负责污水处理相关水质监测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督管理;负责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等。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污水治理工程用地政策的指导和支持,落实工程用地需要等。
市法制办:负责会同市城管局制定《宿州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办法》等规章;协助解决项目化及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市委宣传部:负责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宣传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污水治理攻坚行动中相关信访维稳工作。
市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和市供电、供水公司:负责在污水处理攻坚行动中,为相关部门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工作。
埇桥区:负责所辖小区(城中村)内部及区级管理的独立排水户雨污分流;配合排水主管部门把小区(城中村)所有污水管网与市政污水管网进行接驳;负责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的运行;完成所辖区域内水质不达标的河道治理任务;强化辖区市民宣传教育。
市经开区:负责所辖小区(城中村)及独立排水户的雨污分流及管道建设,确保污水进入主干管网;负责辖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的运行,确保所属工业企业污水不直接排入河道;提高铁路运河、老沱河、龙河等辖区河流入河水水质,确保达到规定标准;完成所辖区域内除市级正在治理的河道以外水质不达标的河道治理任务;强化辖区市民宣传教育。
市高新区:按新区规划要求,加快完善所辖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所有污水管网做到与汴北污水处理厂主干管网的无缝接驳,确保高新区区域内的所产生的污水应收尽收;对铁路以东区域暂时管网铺设不到位的,按照市高新区与埇桥区管理界限,凡在市高新区管理范围内的道路在加快管网建设的同时,用好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杜绝污水直排;完成所辖区域内水质不达标的河道治理任务;强化辖区市民宣传教育。
宿马园区:负责所辖区域雨污分流;规范所管理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的管理运营;完成所辖区域内水质不达标的河道治理任务;强化辖区市民宣传教育。
鞋城: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雨污分流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的企业污水直排河道行为;完成所辖区域内水质不达标的河道治理任务;强化辖区市民宣传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力度。成立宿州市主城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战指挥部,指挥部政委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及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负责污水治理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保障、工程审计、宣传教育以及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工作措施,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共同负起责任,提高工作和工程质量。建立第三方评估考评机制,聘用第三方专业评估监督机构对相关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评估。对工作不重视、不支持、不配合,工作推进缓慢的,市委、市政府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常态化投入机制,确保资金投入与三年攻坚行动任务相匹配。以住宅小区前接入污水主干管网的检查井为界,小区以外主干管网等建设工程费用由市级承担。小区以内管网改造建设等费用按照1:1的比例由市、区共同承担。施工片区中涉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承担各自单位的管网改造建设费用。具体实施中可采用PPP模式。稳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将污水处理费与财政补贴统筹使用,确保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和维修经费以及管网周期性检测费用。研究相关政策,认真做好污水治理项目的编报,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以及政策性银行支持。
(四)强化舆论引导,鼓励群众参与。借助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介,公开污水处理三年攻坚行动相关政策、推进措施、治理成效等信息,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通过采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污水管网等设施的维护,不向水体、雨水口排污,不私接乱接管网。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鼓励群众监督,及时接受处置群众关于污水直排、排水接入服务等问题,提高群众参与污水治理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污水治理相关法规,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全民参与的治理氛围。
附件:宿州市主城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
宿州市主城区污水治理
三年攻坚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主城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的领导,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力量,狠抓主城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实现攻坚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市主城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政 委:史 翔 市委书记
指 挥 长:杨 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余向东 市委副书记
叶 莉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王启荣 市委常委、埇桥区委书记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负责指挥部常务工作)
孟 伟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
孟广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海虹 市政府副市长 (负责指挥部常务工作)
武 敏 市政协副主席
张瑞华 市法院院长
张 黎 市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 李晓宁 市政府秘书长
杨维志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王明奎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李鹏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荣权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郑 超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黄甦婷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解福来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叶立民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赵学东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美荣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刘婉贞 市文明办主任
王 琼 拂晓报社社长
张品军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光超 市发改委(物价局)主任(局长)
孟丽华 市住建委主任
高 杨 市卫计委主任
甘大庆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晓东 市公安局局长
牛慧琴 市规划局局长
吴绪峰 市国土局局长
雷云启 市商务局局长
陈殿魁 市环保局局长
宋成远 市房管局局长
朱守坤 市教体局局长
张晓光 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局长
张 亮 市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史 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家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爱尊 市人防办主任
祖洪旭 市公共资源管理局局长
赵士银 市重点工程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胡兴无 市审计局局长
李胜亚 市水利局局长
张建军 市质监局局长
王曙光 市法制办主任
夏 莉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王锦程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祝海霞 宿州火车站站长
陈俊彦 宿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高卫星 电信宿州分公司总经理
束扬文 移动宿州分公司总经理
丁海滨 联通宿州分公司总经理
丁海川 铁塔宿州分公司总经理
邵 伟 市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 琦 宿州学院副院长
沈志刚 市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倪志品 宿马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程乃跃 市鞋城管委会主任
扶元广 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建军 埇桥区委副书记、区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甘大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管理局、市法制办、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和埇桥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下设工程质量监管组(牵头单位:市住建委)、项目建设保障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小区雨污分流组(牵头单位:埇桥区政府)、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宣传教育组(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信访维稳组(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体制机制建设组(牵头单位:市城管局)。7个工作组的具体职责和组成人员由指挥部另文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