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052/202004-0003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4-01 发布日期: 2020-04-01 15:0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城管局局党组书记、局长甘大庆解读:《宿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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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市城管局局党组书记、局长甘大庆解读:《宿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市城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4-01 15:01 编辑:城管局

2020年3月,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宿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行管〔2020〕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宿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公共机构率先实行垃圾分类,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从而带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因此宿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方案》。

二、《方案》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实施范围包括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主要目标2020年底实现市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形成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

三、《方案》主要任务

《方案》以生活垃圾“四分法”为指导,确定了5项工作任务,分别为提倡源头减量、强化宣传培训、强化设施设置、强化分类投放、强化分类收运。

《方案》还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评,提倡示范引领、带动社区分类三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并提出落实定期报送机制、加强考核评估、创新工作服务模式三个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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