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良臣解读:《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全面推进宿州市垃圾分类工作,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良臣解读:《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考察时进一步指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2019年9月,安徽省住建厅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文件要求,2019年底前各设区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地方性立法工作,健全标准规范,强化刚性约束,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引导约束,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
我市从2016年开始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过近几年政府推动,街道、社区、单位落实的工作模式,实现了市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埇桥区、市管各园区建成4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居民5.1万户。随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建立起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十分必要。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市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起草了《办法(草案)》。2020年7月,征求了31家单位意见,并于2020年9月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城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市城管局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并经公平竞争审查、司法审核,形成了《办法(送审稿)》。2020年12月10日,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工作目标
一是实施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明确四分类标准,引导居民正确投放,提高市民垃圾分类参与率。二是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及时收集运输,做到日产日清。三是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事业单位与社会组织为主体、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三十六条,分别规定了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部门职责、分类标准,如何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第一条至第八条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适用范围、定义、总体原则。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县城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
第九条至第十一条明确了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政府职责、主管部门职责及相关部门职责。市、县(区)人民政府领导街道办事处、乡镇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重点规定了11家相关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从生活垃圾分类规划实施、用地要求、建设要求、分类设施要求等方面规范配套建设管理。
第十八条至第十九条关于分类标准和分类投放。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为四类,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实行单独分类。其中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品按照规定单独堆放。
第二十条至二十三条规定了分类投放责任人及责任人义务,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办法》规定了不同场所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在分类投放环节应做好宣传引导、设置分类容器、规定投放时间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至二十七条对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做出规定。规定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可回收物运输至经供销社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运输至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处理场所。
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从经费保障、促进措施、宣传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第三十六条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日期。
五、创新举措
(一)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办法》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的责任予以明确,防止出现履职中的推诿扯皮情况,更有效地联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二)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办法》对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责任主体提出具体要求,引入了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对收运单位和处理单位提出了要求,有利于解决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公众反应较为冷漠等问题,可促使该项工作做到实处。
(三)探索差价收费模式。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的原则,适时建立生活垃圾按质计价、按量收费制度。
六、下一步打算
为促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在认真执行《宿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同时我市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政推动,协同共建。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是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四个环节协同推进,加快餐厨垃圾处理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垃圾焚烧厂建设。
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法规制度和考核指标,加强工作调度,压实责任,落实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促进习惯养成。强化机关、学校、社区等公共机构先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作用,建立“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激励机制,构建政府、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新格局。